主题: 杀官役者无罪论 ——-歪批聊斋之15

  • 金陵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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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回复:2
  • 发表于:2014/8/11 9:56:59
  • 来自:江苏
  1. 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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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官役又称衙役,就是封建社会在官府衙门跑腿办事的那些人,相当于现在的科长办事员这个级别的国家工作人员。官役是官之末等民之上等,是官与民之间的连接层。以前只听说官役单独或勾结土豪劣绅欺压平民百姓,可在《聊斋-伍秋月》中却看到一个叫王鼎的平头百姓两次杀死官役而且安然无恙的故事,不禁觉得有些新奇。王鼎和他的未婚妻(一个漂亮的女鬼)去阴间游玩,路上遇到了他的哥哥王鼐被两个阴间官役押解,准备去做证。因为官役索贿,王鼐没给,于是就受到了虐待。王鼎气不过,与官役争论起来,两个官役态度蛮横,王鼎一气之下,提刀将两个官役杀了,然后把哥哥送回了阳间。这是他第一次杀官役。王鼎从家里回来找伍秋月时,得知她被官府抓进了牢房,就去牢房里救她,正好看见有两个官役在调戏她,一个摸她的嘴巴,一个捏她的脚(其实伍秋月的遭遇比张志新好,张志新在坐牢时多次遭到看押人员的强奸),于是他怒火中烧,又提刀把他们杀了。这是他第二次杀官役。故事结局是王鼎带着未婚妻回到了高邮老家和哥嫂在一起,一家人和和美美的过着平静的生活。
   初读这篇文章时有所不解,难道官府就不追查而听之任之吗?更让我不解的是蒲松龄老先生在文后的评语中竟然说“余欲上言定律:‘凡杀公役者,罪减三等’。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”。要知道在蒲松龄生活的年代,可是大兴文字狱之风的,因为一句话,一本书而招来杀身之祸乃至株连九族的屡见不鲜,他一个穷秀才怎么敢诽谤国家工作人员呢?(即使是现在这么文明的年代,不也有人因为用手机编发有关国家干部的打油诗而锒铛入狱的吗?)。但经过反复阅读,才明白答案原来就在蒲氏的评语中,即“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也”。这个评语比若干年前流行的“如果一起杀可能有冤枉的,如果两个杀一个肯定有漏网的”的顺口溜还要绝。《聊斋》在作者写出来时就已流行,不但村野农夫喜欢,就连达官贵人也争相传阅,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因为这个评语而找他的麻烦,可见当时上上下下都认同他的观点,即官役没有一个好东西,皆可杀也。这就能理解阴间的神通广大的官员们能够对4个官役被杀而无动于衷不闻不问了。是不是能这样认为呢?高官要员心里想,这些家伙本就罪有应得,让老百姓杀死几个出出气也好,否则老百姓会把怨气发泄到我辈身上。因为这些高官心里清楚,他们对财富及美色的追求一点不比那些跑腿的官役低,不过他们办法更高明,手段更隐蔽,胃口更大,绝不会象官役那样为了两个喝茶的碎银子而露出穷凶极恶的样子,也不会仅仅摸摸女囚犯的嘴巴或脚就会满足的。这样想来,倒有点可怜起那些官役了:大官们大贪老百姓看不见,于是眼不见为净,而官役们大贪轮不到,捞点小油花子又在老百姓的眼皮底下,且常常要丑态百出,于是老百姓便对他们恨之入骨了,同时大官们还会拿他们当替罪羊,以维护清廉政治的脸面。

    由此看来,杀死官役确实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!
  
  • 才才。
  • 发表于:2014/8/12 15:49:57
  • 来自:天津
  1. 沙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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叔叔很有文采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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